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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土地承包惹纠纷 一朝调解众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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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幸昀  发布时间:2017-02-15 08:44:53 打印 字号: | |
  “若不是没办法,怕土地要不回,我们这些老人又怎会起诉,这事吵了一年两年都没解决,如今法院调解了就等到时间收回土地了。”2月13日,云溪法院民二庭法官在回访时,一老人又扯着法官说起了他们的那个案子。

  该案追溯至2001年,当时土地政策调整,云溪镇文桥镇村民楚某向同组和隔壁组共10户村民表示,要承包或租用他们的土地,在当时的村支部书记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合意,10户村民把其土地给被告使用,楚某帮其缴纳农业税。转眼10余年过去,本也相安无事。直至2015年,村民熊某等10人向楚某主张要求返还土地,楚某拿出2份协议说约定期限分别为长期和20年,现下才过了15年,不同意归还。村民熊某等10人称当时是口头约定使用15年,2016年就归还,而且2002年农业税取消后楚某一直未付一分租金,楚某手中协议他们并不知情,如此占着土地太霸道。双方因此多次起争执,村组、司法所调解一年多均未果。2016年5月,村民熊某等10人到云溪法院起诉,要求楚某返还土地。

  法院了解情况后发现,原告以花甲老人居多,法律意识不强,因担心土地被他人占去不还,情绪也颇为激动,而被告所持协议也确有瑕疵。鉴于此,一纸判决并不利于矛盾化解。于是承办法官多次到村组调查,查看案中土地情况,找寻当年知情人调查,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又当面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原告等10人将土地给被告楚某使用至2020年12月30日,被告到期归还土地。被告也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每年每亩五十元标准向原告等10人交纳土地租用费,土地面积以实际租用为准。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回访时,老人还不放心,法官安抚道,“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楚某到期仍不归还土地,你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奶奶再也不要担心自己的土地要不回了。”看到老人放心的点头,这案件才真正写下句号。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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