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当事人彭某来到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局局长黄麟的手中,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谢之情。
当事人彭某与兰某、蔡某签订稻谷收购买卖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间,兰某、蔡某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彭某的合同款,给当事人彭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彭某一纸诉状将被告人兰某、蔡某告上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人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关的赔偿损失。审判生效后,被告人兰某、蔡某并未按期执行,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局局长黄麟亲自督办。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员不配合执行工作、逃避执行,使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一方面,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情况。在执行人员的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员同意履行义务,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彭某尚未到位的执行款。
收到执行款后,彭某非常激动。为感谢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高效的执行力度,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至法院,以表达对执行法官辛勤付出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