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尽管是一个下着雨的周五,唐某仍是急匆匆地赶到平江县人民法院汉昌法庭,带着三万元现金,要求法官尽快将钱偿还给对方当事人。
原来,唐某曾是汉昌法庭三年前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来更是玩起了失踪,导致案件三年未能执结。
但今年年初,唐某突然发现自己上了平江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但出行不能坐高铁、飞机,想做生意没法贷款,甚至周围的朋友中都开始有了关于他的非议,让唐某觉得寸步难行,深感苦恼。无奈之下,唐某辗转打听到法官的电话,主动找到汉昌法庭,将拖了近三年的案件履行到位。
近年来,为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制裁赖债行为,提高执行效率,集中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江县人民法院已经定期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随着失信人名单的公布,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要履行债务申请。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更加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