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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 摩托车横穿马路致交通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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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萧  发布时间:2017-03-02 09:39: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法院审结两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均系骑摩托车或电动摩托横穿公路时被经过的机动车撞击死亡。

  2016年12月5日11时2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鲁QV239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超过限定时速,由南往北行驶至107国道l575km+250m处时,遇同向前方由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由南往西左转弯,被告人张某某采取避让措施不力驶入逆向车道与之相挂,造成王某某及摩托车乘坐人王某丽受伤,摩托车乘坐人刘某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张某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6年12月19日11时8分,被告人谢某某驾驶刹车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牌为湘F9VM9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l07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1546KM+700M处时,遇被害人何某某驾驶电动摩托由东往西横过机动车道,被告人谢某某在避让过程中处置不当,在西侧非机动车道与电动摩托相撞,造成被害人何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谢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两被告人虽均获刑,但如果被害人不抱侥幸心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等两边车辆经过后再横过公路,事故就不会发生。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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