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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开庭
岳阳中院审理“二十四条补充规定”后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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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熊鄂、图|李颖萱  发布时间:2017-03-03 08:09:11 打印 字号: | |
  2017年3月2日上午9点,岳阳中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田光辉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甘某与被上诉人颜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该案上诉人甘某作为债权人,就颜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颜某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颜某与张某主张连带偿还责任。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即民众热议的“二十四条补充规定” 3月1日施行以来,岳阳中院审理的相关第一案。

  鉴于“二十四条补充规定”规定刚刚施行,田光辉在庭审过程中就补充规定详细地向当事人作了法律释明,并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目前,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意向,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正月初八,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带头敲响了新年第一锤。当前,该院院长、庭长不避热点、不拒难案,办案庭审常态化。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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