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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网上交友不慎入传销 “受害人”反成“施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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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志勇  发布时间:2017-03-09 12:02:35 打印 字号: | |
  大学毕业的何某某,本来有着稳定的工作,但因为网上交友不慎,被网友骗进传销组织,自己的人生也因此突然改变。

  2012年,不到30岁的何某某被网友骗进安徽阜阳名为“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何某某不但没有想办法脱离非法组织,反而编织起自己的“发财梦”,进而心甘情愿的成为传销组织的“老板”。他按照从安徽阜阳学来的传销模式,在湖南省衡阳市创立了一个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为名的传销组织,并在汨罗设立片区。

  2015年4月被汨罗市公安机关查获,何某某被捉获归案。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五万五千四百三十元,上缴国库。

  法官在此提醒,传销组织并没有实体商品,购买人购买的只是虚假份额,具有很强的犯罪隐蔽性。出于补偿心理,有些人即使知道传销是违法行为,也会执迷不悟。公众必须认清传销组织的真实本质,不断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落入传销魔窟。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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