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曹某与冯某系一对80后夫妻,今年春节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不久两人便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曹某甲、曹某乙由男方曹某抚养,女方冯某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曹某外出务工挣钱养家,曹某的父母为曹某照看两个孩子。然而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法胜任照顾两个孙子的重任。加之,曹某务工收入微薄,无力承担起抚养两个幼子的经济重担。无奈之下,曹某只得以两个儿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冯某,要求冯某承担两个儿子的抚养费,上演了一场母子对簿公堂的官司。
庭审过程中,冯某辩称,离婚协议已明确约定女方不承担二子的抚养费,且女方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还要承担赡养瘫痪在床的老母和领取低保的家父的义务,无力承担过高的两婚生子抚养费,但还是同意支付适当数额的抚养费。承办法官迅速捕捉到女方愿意支付抚养费的有利调解时机,就两个孩子抚养费数额开展调解工作。在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的情况下,女方答应支付两婚生子抚养费7000元,但男方坚持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9000元。因此,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庭审中的调解以失败而告终。
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完全依据法律进行判决不利于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无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是想以情感感化,真情说服,打动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利用夜晚空闲时间,通过微信聊天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及时沟通,居中调解。经过两三个晚上微信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女方有意向抚养一个孩子,于是快速将其调解意向传达给男方,将调解工作方向由抚养费数额转向抚养关系变更。但男方担心女方抚养小孩缺乏诚意。承办法官便多方打探女方抚养小孩的诚意,在确认女方是真心实意地想抚养一个小孩后,及时反馈给男方,向男方进行劝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男方抚养大儿子,女方抚养小儿子。男方每年向女方支付小儿子抚养费3000元。签收调解书时,男方还当场向女方交付了小儿子第一年的抚养费3000元,当日下午女方也顺利地将小儿子接到了外婆家。至此,一场母子间因抚养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公正、快速、妥善、巧妙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