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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坚决保障合法权益 邻里纠纷亦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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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春燕  发布时间:2017-03-21 14:47: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法院通过多层次的执行手段,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快速有效地执结了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甲本是外嫁女,因其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在父母过世后,甲便继承了父母的老房子。她将老房子拆除,修建了新房,举家搬迁至本地生活,与其堂兄乙毗邻而居。而乙家人按照农村传统的观念认为甲是外嫁女,不能继承她父母的房子,不应在老房子的地基上新建新房,两家人由此产生隔阂。不久之后,甲又在房屋旁靠近乙家的那边新建一间房屋,在二楼修缮屋角飞檐的时候,乙出面阻拦,用锤子敲掉了搭建飞檐的钢筋。甲沟通无效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乙不再阻挠甲修缮飞檐,而甲要保证修缮后的飞檐与乙家的不接触。一段时间之后,甲动工修缮飞檐时,乙又出面阻挠,乙认为甲修缮飞檐时会碰到乙家的飞檐,修好后就算两家飞檐不接触,甲家飞檐的排水也会冲洗到乙家的墙面。甲认为其修缮飞檐并不会对乙造成影响,认为乙未按调解书履行,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院受理后,前往乙家,裁定通知乙要按调解书上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阻拦甲。但乙无视法院裁定。当甲再次修缮飞檐时,乙又进行阻拦,本院依法对乙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司法拘留15天。乙的老父亲得知消息后,拄着拐杖来到法院,长坐不肯离开。承办法官苏法官为了安抚乙父亲的情绪,停下手头忙碌的工作,耐心地陪老人聊天,并在当晚与本院另外一位刘法官一起爬上甲、乙两家的屋顶,实地测量飞檐的长度。通过不断做两家的思想工作,甲最终同意将飞檐往回缩,并阻断排水,保证今后的排水不影响乙家的墙面,乙家人也同意不再阻挠。第二天,苏法官清早赶往看守所,与乙谈话,乙表达了悔改之心,同意按执行和解协议上的要求做并签字,保证不再阻挠后,法庭依法对乙解除强制措施。

  如今,甲家房屋的飞檐已修缮完毕,案子圆满解决。此次的高效执行,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平江县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宗旨的体现。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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