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吴某与申请执行人付某本是翁婿,2014年3月5日,吴某向付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了借据,但未约定利息与还款期限。2016年元月,吴某与付某女儿离婚后,付某多次找吴某催讨欠款,但吴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某遂向岳阳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吴某偿还本金,判决生效后,吴某未自动履行,付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王建湘、易己然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曾是翁婿,调解执结的可能性较大,遂多次带领付某前往吴某住处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吴某也从最初的大门紧闭、恶语相向,到最后心平气和的坐下协商。最终,在法官的教育下,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15000交到了付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