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向你的脸,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是不是上帝在我的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萧煌奇的这首《你是我的眼》同样也适用于婚姻,如果婚姻看得见,那会如何选择呢?
如果婚姻看得见,我一定要对得起自己。小黄,女,28岁,结婚已有四个年头,和闺蜜一起来法院起诉离婚,写起诉状时,脸上没有一点悲伤,带着些许戏谑的微笑,感觉来离婚的不是自己,而是帮别人代办。法院要求她在起诉状上留男方的电话时,她说没有对方电话,婚前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就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就没有联系了。双方没有小孩,没有财产,没有债务,双方没有任何交集,唯一能看出他们有交集的是当初登记结婚时大红本上肩靠肩的带笑的一张双人照片。她说:“如果婚姻看得见,她一定要对得起自己,婚前应多熟悉了解,不拿婚姻当儿戏,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如果婚姻看得见,我绝不做那只飞蛾。小柳,女,四川人,23岁,小孩(男)3个月。抱着小孩来起诉离婚,一脸的平静,从她脸上能看出不该属于她这年龄段的成熟,小孩也出奇的安静,不哭不闹,睡得特别香。小孩刚出生就离婚啊?她说是,过不下去了,一个人过比两个人过好,依旧一脸平静,看不出任何波澜。她和男方是在外打工认识,不听父母劝告,为了爱情,只身一人来到湖南,结婚成家生子。婚后,丈夫不再体贴,不再热情,不再嘘寒问暖,跟婆婆大声说两句话,还惹来丈夫的一顿打,哪怕是月子期间,也得靠自己料理,与婚前描绘的生活蓝图差别太大。她说:“如果婚姻看得见,我绝不做那只飞蛾,以为离光亮的地方越近就越温暖,其实除了自己当初带来的一双翅膀,什么都没有,反而越靠近光亮,越是会灼伤自己”。
如果婚姻看得见,我绝不自掘坟墓。王姐,女,54岁,一脸的沧桑,说话有点口齿不清,因杀人服了十几年的刑,现在两个小孩成家了不理她,丈夫跟别人在一起了不要她,自己有家不能回,有苦没地方说。她自己带来的起诉状,足足写了五页,从以前的和谐幸福生活,一直写到服刑及出狱后现在整个家的事情,后悔不应该犯法,后悔没有照顾好家,后悔没有照顾好孩子,现在正是“报应”,一边向我们说,一边流泪。我们告诉她写诉状要按照法院的模板写,把诉讼请求进行明确,后来她就拿了很多起诉状的空白模板回去,说回家写好了再交到法院。从她的言语中,听得出她不是真的想起诉离婚,她只是想回家,想回到以前的日子,她来找法院,只是要找个有人听她说话而已。后续,王姐也没有来法院交起诉状。我想,如果婚姻看得见,她应该会好好珍惜生活,珍惜生命,好好经营家庭和婚姻,绝不自掘坟墓吧!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好,是幸福的天堂也罢,世界上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妻怀着对婚姻的无比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于是,他们责怪婚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他们不是上帝在他们的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而是他们自己把自己的眼帘给遮住了,太久太久忘了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