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湘阴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等三人抢夺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该县21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过程,并进行现场评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于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先后多次在湘阴县、汨罗市等地飞车抢夺作案抢得金项链、手机等物。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表示认罪。法庭经过审理后进行了当庭宣判,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至六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对审判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庭审技巧和驾驭能力,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和准确率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照评分标准对庭审过程进行打分。
今年年初,该院专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院各审判执行单位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通过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增强司法监督的实效性,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