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上午,在执行指挥中心的调配下,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5名干警赴临湘市某小区实行财产保全,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胡某某的小轿车。此次财产保全的顺利实施,是临湘法院实行财产保全移送执行机构实施机制以来的又一成功案例。
日前,申请人刘某向临湘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扣押被申请人胡某某名下的小轿车。案件移送执行局后,执行局保全法官李星云立即审查并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书。随后保全申请人刘某向承办法官提供了扣押车辆的具体位置,临湘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往现场依法将该车扣押,并向被申请人出具扣押清单。
财产保全制度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临湘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推行财产保全案件集中执行制度。 在总结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财产保全要求,统一保全执法尺度,规范保全操作行为,做到保全裁定与保全实施无缝对接,提高保全效率,充分发挥保全制度应有的作用,以保全促和解,以保全促执行,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