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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零违纪”不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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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新德  发布时间:2017-04-24 11:52:15 打印 字号: | |

“零违纪”是工作目标,亦是努力方向,这个毋容置疑。特别近年来中央痛下决心,坚决反“四风”,出台八项规定,颁布《准则》、《条例》,各级各地雷厉整治,效果显著,党风渐纯,政风渐正,社风、民风渐良。于是乎,居多的报道中,多少单位多少年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违纪”,四面赞歌,顿感祖国山河一片红。高调之余,难免令人惊讶。作风问题真的没有问题?违纪都已经被查处干净?群众对干部队伍的评价都很满意?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首先,“零违纪”不符合现状。“零违纪”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不可能是现状。“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反复性,渗透到了各个地方各个层级各个领域,靠查是查不尽的,靠处分是处分不完的,靠报告肯定是报不全的。不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织密监督网,不根除“四风”滋生的土壤,问题依旧屡禁不止,屡治不绝,这必将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些许部门争先恐后报告“零违纪”,表象可以说明很多地方纠“四风”、治“陋习”工作做得特别好,干部队伍的素质特别高。更可能是查摆问题在很多地方只是一种形式,走走过场,微风轻抚,动动皮毛,皆大欢喜。

其次,“零违纪”现象原因隐蔽复杂。分析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不愿查。只要没有被上级部门查到,没有见文见报,都当好好先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挖根源,不思整改,你好我好大家好。二是不敢查。受制于单位党委、党组领导,胳膊令不过大腿,一旦曝光,会影响领导的政绩和形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将受到重重压力和干涉,自身都难以得到保障,两个责任无法落到实处。也有的调查人自身不干净,与查处对象沾亲带故,怕查处后“拔出萝卜带出泥”,不如给自己留条退路。三是隐瞒不报。一些地方领导害怕受到通报处分,报喜不报忧,即使存在很突出的问题,也敢“零报告”,美其名曰保护干部,自己关起门来消化,企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把上级监管部门、媒体和群众当睁眼瞎,终将害人害己。

再者,“零违纪”现象危害更大。如此让违纪问题披上 “隐身衣”,撑起“保护伞”,好比脓疮不挑破,只会越积越烂,任其蔓延,必侵蚀肌体,危及生命。“零违纪”、“零报告”一旦纵容,违纪者包庇者蛇鼠一窝,心存侥幸并窃喜,伪装更深,毒性更大,如一颗毒瘤,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作爆炸,涂炭生灵,祸国殃民。光鲜外衣背后,尽是黑暗,尽是交易,尽是龌蹉。如此欺上瞒下,不忠不孝,与党性和宗旨背道而驰,此等“老虎”、“苍蝇”若不痛打,何以正党纪?!何以平民愤?!何以安民心?!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要真正实现“零违纪”,谈何容易,害群之马总是有的。“零违纪”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顺利推进,成为了其温床和土壤,必须坚决遏制。只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机制,监督防范成为常态,制约党员干部既“不敢为”,又“不能为”、“不想为”,此时,才是“法治梦”实现之时,才是“中国梦”实现之时,才是皆大欢喜之时。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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