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和移动通讯终端的发展与普及,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正成为一些犯罪分子作案的新工具。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案人数达12人的利用微信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案件,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该案被告人兰某等主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自2015年12月以来,被告人兰某、王某某、盘某某等12人组建贩卖淫秽视频的的交流群与资源群,并在群中担任群主或者管理员,在资源群中发布大量淫秽视频、电影供其他人下载。将各自所发展的下线代理拉入交流群与资源群,在资源群中对新发展的下线代理收取管理费,还建立培训群,收取培训费。
截至案发日,群中成员传播、保存有大量视频及网络链接等淫秽色情信息,牟利近十余万元。侦查机关依法提取了犯罪嫌疑人保存在各自百度云盘的淫秽视频共1350部,微信收藏夹里收藏的上千个网络链接,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送检的视频、链接均为淫秽及色情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王某某、盘某某等12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侵犯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市场的管理,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也属于公共领域,利用互联网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对于淫秽信息的视频或者链接,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共同净化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