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8岁聋哑女子胡某某,外表看似温雅文静,殊不知为盗窃高手。多次在街道和公交车上流窜作案,扒窃财物屡次获刑却仍不思悔改。最近,她在临湘再次“伸手”,被当场擒获,执迷不悟终于四“进宫”。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其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4日,被告人胡某某在临湘市乘坐2路公交车时,从被害人陈某某挎包内盗得现金2300元和银行本外币活期一本通1个。被害人发现后将胡某某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发现:被告人胡某某分别于2010年2月、2010年6月和2012年1月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判处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系盗窃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被告人胡某某系聋哑人,理应是社会各界的关爱对象,但她却“不争气”,七年四“进宫”。风华正茂、头顶青春皇冠之时,却多次践踏法律底线,以身试法,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只能在监狱中度过,再陷囹圄痛失自由。撑开遵纪守法这张“防坠网”,身残志坚,驾驭好自己,做中国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