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九零后男子“五进宫”仍不悔改 再次行窃获刑十月
作者:龙 强 发布时间:2017-05-03 08:13:01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92年出生的张某,20岁时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2013年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几乎是一年一盗,连续四次获刑。2016年11月,年仅24的张某已经是“五进宫”人员了,而此时的他因夜间潜入居民点、医院急诊室和住院部盗窃,再次被抓获。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1月7日,被告人张某先后窜至汨罗市迎宾路居民点、汨罗市某医院急诊室、住院部盗窃作案四次,盗得手机、现金、摩托车等财物共计价值41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