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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办案不偏袒 为法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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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临法办、刘洁  发布时间:2017-05-04 11:18:02 打印 字号: | |
  法官是否会偏袒临湘本地人,办案时是否会拖、卡、压、诈,处处刁难?祁东男子赵某到临湘法院打同居析产官司时,心里直打鼓。然而,当看到法官公正尽责、办案不偏不倚的情景时,心中的顾虑完全打消了。

  原来,2013年祁东男子赵某通过网络聊天与临湘女子李某相识,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生活。2015年3月,赵某出资50000元、李某出资11000元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共同使用,并登记在李某名下。同居生活期间,二人因子女问题关系恶化,遂自行终止了同居关系,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去年,赵某将李某告至临湘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分割二人共同财产。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汤平安主动坦言:“你不要以为你是外地人就有思想负担,请你放心,我们法院决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一定会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见法官如此斩钉截铁,赵某慢慢地放下了戒心。

  案件审理后法院认为:赵某和李某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小轿车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且赵某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取得,可在适当照顾女方的情况下按份分割。故判决小轿车归赵某所有,赵某补偿李某20000元。

  拿到判决书后,赵某感慨万千,“真心谢谢你们,作为外地人,起初我还怕法官会偏袒本地人,没想到你们办案如此尽心尽责,终于让我和赵某的同居关系有了了断”。带着法官给予的那份安心、细心,赵某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法官同时提醒:婚姻家庭非儿戏,“先上车后补票”不可取,“上车不补票”更不可为,自觉遵守婚姻法的规定,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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