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云溪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云溪镇滨湖村某组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案件。
刘乙是该村组刘甲的女儿,现已外嫁。由于分配费用的问题没有与村组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原告刘乙认为,按照村组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应该按照纯女户的待遇享受百分之百的分配份额。但是被告村组认为,由于刘甲有三个女儿,不属于纯女户,按照该村对外嫁女的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应该享受百分之五十的分配份额。
庭审中,审判人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审理,以案释法。因该案件是系列案中一个,且没有调解余地,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审后,法官耐心解答了村民的疑问。
巡回法庭进村组,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律,感受法庭。此次选取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化解纠纷矛盾,又能教育周边群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