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籍男子郑某某,2010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刑,出狱后在朋友邵某某工地上做了两年漆匠。2014年在得知朋友邵某某欲购买一辆二手车,郑某某不但不知恩图报,还设下圈套,骗取邵某某现金1万元,上演了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近日,汨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郑某某犯罪所得1万元,返还被害人。
2014年12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郑某某得知被害人邵某某欲购买一辆二手车,便谎称自己有一辆经当铺估价8万元的大众迈腾小轿车,愿以2、3万元的价格转卖给被害人邵某某。被告人郑某某又谎称车辆在自己的堂哥处,而堂哥是汨罗市某局副局长,以骗取被害人邵某某的信任。待被害人邵某某在汨罗市某局门口付了被告人郑某某1万元购车款后,被告人郑某某谎称自己去开车,要被害人邵某某在门口等待,随后被告人郑某某进入该局大院,偷偷从西侧围墙翻墙逃跑。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郑某某逃跑在外地捡垃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被告人郑某某称赃款已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