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执行局与公安机关配合,通过临控措施控制被执行人陈某,促使其当场履行了1万元执行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1月,陈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引发纠纷,判决书确认陈某须支付原告14713元,但一直未履行。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多次查找执行未果,始终找不到被执行人陈某。
4月25日下午4点,湘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左自力接到长沙市洞井派出所的电话通知,称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已被控制住了。左自力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带领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长沙。
在派出所内,被执行人陈某低着头坐在那里,旁边还站着他的老父亲。执行干警对陈某进行法制教育后,奉劝陈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执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慑于法院执行的强大压力,陈某当场缴纳了执行款1万元,并承诺剩余的款项以手机转账的付款方式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