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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以“四个强化”落实“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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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炳均、凌运红  发布时间:2017-05-11 09:17:24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发布以后,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宣传学习,强化监督承诺,严格纠错问责,全面贯彻落实 “十个严禁”,全力推进执行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执行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小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教育。该院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 “十个严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十个严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讨论交流。利用法院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向社会公众公开“十个严禁”的内容。利用手机微信、网络平台,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和诠释“十个严禁”拓宽宣传教育面。

  强化监督承诺。该院全体执行人员向党组递交遵守“十个严禁”承诺书,将遵守 “十个严禁”化为自觉行动。在执行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规范执行行为监督函,主动邀请当事人监督。设立举报邮箱,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及公众举报。监察室对已结案件进行工作回访,及时发现和核实情况。

  强化纠错问责。审管办对已结的执行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对问题案件及时纠错。监察室对从群众举报和案件回访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查明事实,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十个严禁”落地生根。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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