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早,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的法官出发赶往位于临湘市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这里,他们要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刘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后步入婚姻,两人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双方不辞劳苦在广州打拼多年,省吃俭用在老家建了一栋房屋,还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几年前,因丈夫刘某交友不慎,染上了吸毒恶习,先后4次进行强制戒毒。伤心不已的李某对婚姻彻底失望,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希望能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对于一审法院判予离婚的结果不服,刘某提出上诉。
庭审时,刘某不想离婚的诉求十分强烈,但李某认为刘某多次吸毒,又多次进行戒毒,屡教屡犯,不知悔改,这一行为对小孩的成长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庭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诫刘某痛改前非,早日戒掉毒瘾,重新做人;劝解李某考虑双方十余年的感情,再给刘某一次回归家庭的机会。承办法官表示,“将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期,希望他们珍惜缘分珍惜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