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民三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何某自愿返还原告陈某理财款20万元,并在领取调解书时一次性付清。
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是一名快70岁的老人,被告何某是某银行职工、信贷部门负责人,两人本是公公与儿媳的关系。
2013年6月,被告何某为完成自己工作上的揽储任务,遂找到原告陈某,要求其拿出20万元理财。出于对儿媳的信任,原告从外面东拼西凑,凑足20万元给被告何某购买理财产品。而被告何某一直没有交给原告陈某任何有关理财凭证。直至原告陈某在家里无意中发现被告何某的工作笔记,才得知被告何某并没有给自己购买理财产品。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返还20万元,而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
在原告起诉被告期间,被告则起诉原告的儿子,要求离婚。两起案子都到了有着30年办案经验的吴法官手中。桥归桥,路归路。案子一件一件处理,法官耐心询问,悉心审理,告知被告何某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和后果。自知理亏的何某松口自愿主动返还理财款20万元。而原告陈某也自愿放弃要求返还的相关利息和收益。
陈某来法院领取该笔款项时,满是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