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 40人
二、选任对象和范围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按照人员结构尽量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进行。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中从事工会、党团、妇女儿童、医务、知识产权、会计、仲裁、文化等工作的人员以及曾经从事过上述工作的人员;辖区内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信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街道、社区、农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退伍军人、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等均可参加选任。
三、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具有君山区户籍或以君山区为经常居住地;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积极、热心并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5、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富有基层调解、司法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相关待遇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或本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和考察。对申请和被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法院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然后将初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送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同时报送市中院进行审核,最后确定人选。
(三)提请任命。对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
(二)报名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406、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154265(政治部); 13975040536(余湘伟)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个人申请)或《人民陪审员推荐表》(组织推荐)1份(表格可到君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或在君山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
2.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一份;本人单位或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情况原件一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特此公告。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