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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被告缺席于千里之外 微信调解一分钟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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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玲  发布时间:2017-05-24 14:25:56 打印 字号: | |
  微信的转账、支付功能,对于紧张忙碌的现代人来说真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足不出户时可偿还到期的信用卡,身无分文时也可在商店购买心怡的物品,因其功能先进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今日,湘阴法院缺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院法官巧妙的利用微信将远在千里之外的被告与原告连线,通过微信促成双方调解,并在一分钟之内极速履行完毕。

   原告谭某在长沙从事小商品批发生意,被告甘某从事小商品的经营销售,甘某分次在谭某处购买了价值共为1.76万元的小商品,后经谭某多次催促付款,甘某一直推脱,谭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向甘某送达了开庭传票,将开庭时间定于上午八点半。当日,原告早早到法庭等候,但直到九点,仍不见被告出现在法庭。承办法官担心甘某在路上出现塞车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庭,便给甘某打电话,岂知甘某接到电话后,对法官气咻咻的抱怨了一番。原来甘某一直承认欠谭某货款,但因生意不好暂无钱偿还,可谭某近日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她信誉不良的评价,对她的商业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甘某在电话中明确表示,谭某现在的做法让她气愤,钱不会还了,还要告谭某侵犯其名誉。

   承办法官见状,先对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但觉得甘某并非不愿意付款,是心中积怨未能化解。便加了甘某的微信跟甘某语音沟通,且要谭某将在朋友圈发的对甘某的不良评价立即删除。谭某也觉得自己的行为确有不妥,立即将微信朋友圈中的评价删除,并通过微信向甘某表示了歉意,同时表示只要甘某尽快履行,可以对货款数额予以降减。经过承办法官、原告和被告三方微信沟通,甘某终于平息了心头之火,表示愿意支付1.2万元给谭某,谭某爽快的答应了,但要求当日现金支付。甘某为难的跟法官讲“不是我不愿意给,可我现在确实在甘肃有事,无法赶回来付款”。承办法官灵机一动,“你们不是微信好友吗,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即付即到账”。甘某立马通过微信转账1.2万元给谭某,谭某点击收款,1.2万元即刻到了谭某的账户,整个履行过程不到一分钟。

   千里之外的债务,足不出户只在一分钟内履行,不得不对“微信转账”功能大大的点一个赞!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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