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临湘法院执行干警在临湘市横铺苎麻居委会执行公务时遭到阻碍,临湘法院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组织20余名干警雷霆出击,对妨碍法院执行的潘某香、郑某明、梅某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
经查实:临湘法院在执行谢某与郑某君、潘某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根据申请执行人谢某提供的线索,赶赴横铺苎麻居委会潘某香家中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亮明身份后,被执行人潘某香非但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反而用各种手段拖延、阻碍执行。执行法官反复向其释明妨碍执法的法律后果后,潘某香毫无悔意,其亲属郑某明甚至故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执行法官,妨碍执行活动进行,并造成一名执行干警受伤。
在接到相关警情后,临湘法院迅速反应,立即调遣20余名干警增援,同时联动当地公安、基层组织,依法合力将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潘某香、郑某明、梅某3人拘传至法院进行询问。鉴于潘某香、郑某明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公务,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临湘法院依法对上述二人处以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梅某因违法行为轻微、且认错态度好被依法训诫处理。
法官提醒:司法权威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法律权威的制度装置,没有司法权威就难有法律权威,就难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就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正是维护司法权威的体现,任何形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凡是阻碍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妨害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法治方式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