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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执行联动 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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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韩爽  发布时间:2017-06-06 17:39:00 打印 字号: | |
  “最终成交价为1290.2470万元,溢价率为43%。”

  6月2日,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互联网竞价现场,大屏幕上的报价曲线呈直线上扬态势。一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涉诉房产,在短短20分钟时间内,网络竞拍出价94次。

  这是岳阳中院通过审理、执行、司法拍卖三方联动,赃款赃物追缴工作取得的又一个成功范例。

  何某与丁某因受贿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刑罚,由于案件涉及贿赂款项较多,所涉赃款赃物遍及长沙、北京、江苏等地,承办法官在案件的审理阶段,便对两人的银行存款、股权、房产等进行了冻结。

  判决书生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长沙的多家银行,扣划了罪犯名下的赃款,并与司法技术室对接,对何某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一台奔驰小车进行了拍卖。

  “你们把这套房子收走了,我和孩子就要留宿街头了,不出来,打死也不出来。”当承办法官来到何某位于北京的住址时,何某的妻子坚决闭门不见。原来,这几年她带着孩子都是居住在此,可房产正是何某利用受贿赃款购买。

  “你现在居住的是涉案房产,长期占有是违法的。”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的反复交流,承办法官第二次北上终于赢得了与何某妻子见面的机会。但这一次的劝说工作,并未让何某妻子动摇。

  回到岳阳后,承办法官去到监狱找到何某,向他说明了法院审执程序,并希望何某能主动联系妻子,劝说其配合法院工作。

  “我会申请与妻子通电话,劝说她主动腾退。也请法院能够考虑她们母子生活实际,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在与何某会面后没几天,何某与妻子取得了联系。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赃款赃物追缴工作移交至执行局。第三次北上,执行局和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一起做何某妻子的思想工作。“我们理解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也不愿当着孩子的面强制执行房产,房子是必须要腾退的,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北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申请当地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反复做工作,并在小区内张贴执行公告,最终何某妻子同意主动腾退该房屋。

  经过评估等相关程序,法院选择将该涉案房屋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并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目前,该案所涉股权的交涉工作正在进行中,何某位于江苏的房产已经过评估,即将进入拍卖程序。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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