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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迷信消灾实诈骗 夫妻双双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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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王冉  发布时间:2017-06-16 10:32:36 打印 字号: | |
  在我国农村,许多人有封建迷信心理,认为“神明”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但这种心理却容易被一些“有心人”利用,把迷信者的钱财骗走。湖南平江就有一对夫妻利用迷信诈骗农村老人,骗取钱财十万余元。2017年6月15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张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和四年,均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张某夫妻与被害人李大娘相识。张某告诉李大娘,神明朱大仙经常附身与其丈夫李某,李大娘听后即信以为真,并告诉他们自己非常信神,家庭上也有些不和睦,需要神明保佑。李某、张某当即与李大娘相互留了电话,并要李大娘去找他们,说可以帮其求神明保佑其及家人等。2016年3月16日至5月10日,李某、张某利用李大娘的迷信心理,以帮李大娘及儿子等家人通过念经、画符等方式消灾为由,先后十一次骗取被害人李大娘现金,开始时是2000多元、1000多元,最后达18000元、68000多元,总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03755元,将所骗取的钱财均用于挥霍。在实施迷信诈骗活动的过程中,李某主持迷信活动和收取被害人现金,被告人张某从事念经、点香、烧纸并对骗取的现金予以保管和开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迷信活动多次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0375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属主犯,但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轻。被告人李某、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两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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