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窗外下着瓢泼大雨,映衬着屋内的气氛也显得特别凝重,一场为期一年多的纠纷,终于以判决原被告责任分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都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
汤某,本案的原告,从事建筑装修工作。2016年5月14日,受被告王某与刘某的邀请,汤某来到王某家为其拆除二楼窗户上的防盗网。期间,因为王某未能拉紧防盗网的绳子,导致汤某从二楼坠落受伤,后经岳阳市金盾司法鉴定所鉴定,汤某所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此次意外事件的发生,汤某要负担因此次治疗而产生的巨额医药费。为此,汤某及其家人多次上门找王某、刘某要求赔偿,双方矛盾日益激化,居委会为此多次组织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3月22日,汤某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吕仙亭法庭提起诉讼,本庭立案受理后立刻对案情进行审查,并依法开庭审理,考虑到汤某伤情严重,且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庭审中审判长不断安抚双方情绪,使双方都能心平气和的将事情经过以及诉求表述出来。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汤某作为专业人员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对损害结果承担30%的责任;被告王某、刘某承担70%的责任,原、被告双方对判决均无异议。6月12日,汤某、王某二人冒着大雨主动来到法庭履行判决,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