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南讯 6月29日-7月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暨环境资源审判庭、君山区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的部分法官在湖南高院的组织下,赴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参观学习。
学习人员一行参观了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 岳阳法院选送的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何某等七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中的白琵鹭标本,便被摆放于展厅中心。期间,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魏文超汇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在河北高院,“河北—湖南法院环资案件座谈会”在此召开。两地法院分别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审判机制设置、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据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湖南省唯一的中级法院代表,受邀此次参观学习。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纠纷,紧密联系上下级法院,大大提升了岳阳地区环资审判在全省的影响力。(中国网 沈富阳 通讯员 何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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