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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指尖上微信送达 经济便民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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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友力  发布时间:2017-07-17 10:16:33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因被告在外地上班,在征询被告的意见后,华容县人民法院巧用微信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这一新举措为解决“送达难”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赢得了民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现今,微信作为一种流行的通讯交流工具,其用户量庞大,且使用简易,信息传播便捷。华容县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再综合考虑当事人路途远近、经济能力和通讯方式等因素,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灵活采用微信进行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法律文书送达,经微信送达后,当事人确认收到回复的,即视为送达,并将有关对话记录截图打印附在卷中。同时,一些路途较远的当事人也主动要求使用微信这种简便的方式送达。

  今年,华容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至今借助微信载体送达案件18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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