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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昔日朋友因钱反目 法官调解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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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咪  发布时间:2017-07-24 09:22:20 打印 字号: | |
  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解开了原、被告的心结,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戴某与石某本是朋友关系,石某因离异后要独自抚养小孩,遂向戴某借款用于经营养殖场。2015年12月16日,石某向戴某借款13万元,石某出具书面借条一份,双方约定月利息2000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戴某当天以现金方式履行了支付义务。还款期满后,戴某数次向石某催讨未果。

  法院收到该案后,立即联系石某核实案情了解情况,得知石某本是要按时偿还戴某欠款,但因其突然查出癌症急需资金治病,,且养殖场才开始经营,资金一下无法周转,故无法按时还款。据石某陈述,他也不是故意要拖欠,只是在告知了戴某自己的情况,并将当时尽可能凑齐的5000元给了戴某后,戴某仍多次向其催讨,其颇为生气才再未理戴某。

  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运用“朋友情谊激励法”、“案例引导法”等调解方法,结合实际提出调解方案,以便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地沟通及前后三次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一、石某所欠戴某13万元,石某于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余款5万元在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石某于2017年1月25偿还的戴某5000元作抵利息,戴某放弃要求石某再支付利息的请求。二、石某如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偿还借款,戴某则要求石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余额,并按照月利率1.5%的标准向戴某支付从2016年1月16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石某偿还的5000元作抵部分利息。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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