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都是犯罪行为产生的犯罪结果,也可称作为原因与结果,这种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我们的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正确把握因果关系,对保证案件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为此,笔者谈点不成熟的认识,以抛砖引玉。
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必须是犯罪行为造成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间接的因果关系。间接的因果关系,是指原因的原因引起的结果。例如张三与李四因争宅基地发生口角到互相打架,张三手持硬木棍打在李四的右胳膊上,致李四右胳膊粉碎性(法医检验鉴定结论)骨折,属重伤,李四的家人请来一辆汽车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途中,汽车在下坡的湾道处冲下十多米的山沟,驾驶员与李四当场死亡,另一名护送者受重伤。
该案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罪)后,当地群众一百多人向法院打联名报告,要求法院对张三致死人命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安葬费和子女的抚养费8万元。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用木棍打李四是原因,致李四右手粉碎性骨折的重伤是犯罪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依法追究张三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李四的死亡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原因,死亡是结果,这是另一个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个死亡结果是原因的原因引起的间接的因果关系。故此,被告人张三对李四的死亡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在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四年,由被告人附带民事赔偿死者亲属15000元。
某运输公司的货车驾驶员王武送货到某地,汽车到目的地时已是傍晚,王武发现车辆制动失灵,灯光不亮,交完货在收货单位吃了晚餐,并打电话告诉公司经理,汽车制动失灵,车灯不亮。公司经现严肃指出,今晚你不要开带“病”的车回来,等明天一早派修理工修好后一块回来。王武自认为开车技术过硬,返回的路上没有什么陡坡,不听经理的劝告,开车往回赶,返回途中的一个地方横跨国道放电影,王武发现时汽车已接近人群,王武慌了神赶紧向右打方向盘,撞上右边的石墩才停下,当场造成三死五伤(其中三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王武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被告人王武的辩护律师提出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电影公司横跨国道放电影引起的,如果没有横跨国道放电影,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故此,对被告人应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赔偿方,不应由被告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武夜间驾驶无制动、无灯光的汽车,属冒险行为,造成重大的事故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依法追究被告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不存在从轻处罚。如果不是被告人夜间驾驶无制动、无灯光的汽车,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横跨马路放电影与交通事故不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说有因果关系,也只是原因的原因引起的间接的因果关系,原告起诉电影公司赔偿另案处理。
据此,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武有期徒刑三年,赔偿死者的安葬费、伤者的医疗费等共计一万八千元。
从以上案例看出,在刑事审判中,正确认定因果关系,是正确认定犯罪与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