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暴力抗拒执行的凌某下达司法拘留决定书,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
凌某因越过自己宅基地的边界修建围墙被邻居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凌某拆除围墙。判决生效后,凌某拒不拆除,其邻居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6月17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凌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近日,平江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再一次来到凌某家通知其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凌某仍拒不履行,态度十分恶劣且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执行干警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两名执行干警不同程度受伤。鉴于凌某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平江法院遂依法对凌某作出拘留决定。
在拘留所冰冷的铁门前,凌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阻挠执行的行为表示忏悔,并保证今后一定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