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系在校中学生,私自驾驶父亲摩托车上学,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
2016年12月25日6时许,驾驶无牌两轮摩托的杨某因避让不急,与左转弯的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队认定: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花费医疗费一万七千余元。杨某出院后,其伤情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属重伤二级、轻伤二级,构成一个八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因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故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谭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7万元。
法官说法:杨某系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其本身存在过错,应当对其损失自担部分责任。谭某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对于杨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应先由交强险投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不足部分由谭某与杨某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谭某承担的部分先由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谭某赔偿。庭审中,杨某与谭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案终以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虽然杨某无证驾驶受伤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部分赔付,但是不安全驾驶发生的风险是不可控的,一旦发生严重事故,将追悔莫及。正值暑假,也希望父母监管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保证其行为安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