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执得工资款21560元。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申请执行到结案只用了3天时间,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被执行人兰某于2012年1月20日,雇请申请人潘某,为其承包的某土石方项目施工。完工后,经结算,兰某尚欠潘某工资21560元,潘某多次找兰某催要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兰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潘某遂于7月21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程序送达了相关的执行文书,并当面对兰某进行耐心的劝导及法制教育,奉劝兰某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兰某在承办法官的法制教育下,积极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于24日下午到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该案执行完毕。(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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