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蔡某假刷礼物骗得15400元,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
蔡某是深圳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视频聊天网站的代理人,分配的网络房间号为13000号,而被害人聂某就是该房间的主持人。2016年12月23日,蔡某联系聂某,以“滚销售”为借口要聂某转2万元给自己,然后由蔡某到其代理的13000号网络房间刷虚拟礼物,承诺得到网站返利后于当晚还钱。
听信了蔡某的话,当天18时50分,聂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蔡某汇款了15400元。没想到,蔡某收到钱后便关闭了手机,并于第二天关掉了其代理的网络房间,随后将聂某从自己的微信好友和QQ好友中拉黑。发现上当的聂某立马报案,案发后,被告人蔡某将15400元给退还给被害人聂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蔡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陈舒怡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