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2014年因房屋装修,先后在李某(继母)处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率1%,胡某向李某出具了欠条。后因李某与胡某生父感情不和发生矛盾。李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随即通知胡某应诉,胡某收到诉状后一脸委屈,口口声声称继母与生父未离婚还系夫妻关系。而继母在父亲患病期间不但不照顾父亲,而独自在外居住,其所欠20000元借款,在父亲住院期间已全部支付了医药费。现在父亲年老多病,神智不清,自己请人照顾,这个时候要还钱没有道理。
婆说婆有理,公说理更强,李某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法院受案后,她隔三差五常来法庭,哭着喊着要为她主持公道,案件一开始便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是一位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系母子关系,从家庭矛盾与亲情关系角度出发,此案不宜开庭判决。理清思路后,每次李某来法庭时承办法官放下所有工作,耐心听取老人的倾诉,安抚老人的情绪。从老人的言谈中了解到老人与胡某父亲再婚前后均未生育,胡某父亲脾气暴躁,夫妻关系一般,在谈话中隐约了解到胡某(继子)夫妻对李某很孝顺,老人对胡某夫妇也将自己亲生子女一样对待。从多次交谈中承办法官找到了解除纠纷的“钥匙”。于是向老人大打亲情牌,与其一道聊家庭、谈子女、话亲情,老人越谈越开心,脸上从阴转晴。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通知胡某到法庭,面对面做起双方的工作,胡某承认自己未将钱亲手还给母亲有过错,李某也作出了一些让步。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高高兴兴在调解协议签了字,胡某当场支付了协议偿还的欠款,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