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收到了一个长条形纸盒的快递。拆开来看,其中摆放着用红色绸布精心裹卷着的锦旗以及一封感谢信。
原来,这是一份寄自台湾云林,漂洋过海而来的特殊礼物。
2007年,台湾商人陈某就自己在岳阳的房产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2008年下半年,商贸公司出现不能按时缴纳租金的情况,陈某专程到岳阳处理此事。
经多次向商贸公司催讨无果后,陈某次年诉至法院。由于追加当事人、证据变化等多方面原因,案件经过湖南三级法院的数次审理。
2015年底,陈某到岳阳中院申诉,彭世理及该院相关分管院领导相继接待,了解他的情况与诉求。当时,案件已由上级法院审结,岳阳中院多次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陈某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相关案卷资料等进行搜集、整理、清查,并及时移送了上级法院。最终,陈某所涉及的案件在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审结,维护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两岸同祖同根血相连,护法促统兴中华”,锦旗上,金字闪耀。面对这份厚赞,彭世理说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当事人是内地还是港澳台居民,或是外国国籍,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将受到公平平等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