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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校车超载百分百 危险驾驶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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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蕾  发布时间:2017-08-03 08:51:15 打印 字号: | |
  专用校车内竟超载百分百,驾驶司机朱某更是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4月28日6时许,朱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专用校车,从华容县某乡多村范围内接37名学生到华容县某小学。6时50分左右,校车在小学附近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核实,涉案校车核载19人,实载38人,超员19人,超载率100%。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校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后语:专用校车适用范围多半为幼儿园、学前班、小学,接送“乘客”基本都是对自身安全无法进行有效保障年龄幼小的儿童,所以近年来,专用校车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家庭的重视。不做马路“杀手”、安全驾驶、平安接送,校车专职司机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社会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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