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3天你们就将我这个案子执结了,真是快呀!”。这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部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张某说的一句话,案件以和解的方式顺利执结,取得良好效果。
2015年10月,张某出于朋友道义,借款159800元给王某(利息计算在内),王某向张某出具了借条,约定月息2%。借款到期后,张某向王某催讨,但其一直未能还本付息,遂起诉至法院。该院审理后作出了张某归还王某本金13万元的判决,由于王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张某向该院提起执行申请,同时还提供了王某系某公司员工每月有固定收入的财产线索。
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虽然被执行人每月有工资收入,但是经银行冻结、划扣手续不仅麻烦,而且在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开支后能扣划的数额并不多,执行下来周期就会变长,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于是,执行法官便通知张某与王某来院,执行法官对王某说:“以前你们都是比较好的朋友,没有这个关系,张某也不会借钱给你。如果法院采取强制扣划你工资,执行周期长,会给你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你可以私下找张某,相互沟通一下,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张某定期支付5000元,直至债务偿还完毕。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立案到结案3日内快速执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