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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汨罗)小孩在充气堡摔伤致残获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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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23 16:24:05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13岁的男孩小丰,在充气堡玩耍时不慎摔伤右手,构成九级伤残。小丰母亲将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十余万元。近日,经过汨罗法院法官调解,经营者赔偿小丰4万元整。

    2016年7月27日晚,小丰来到李某等人经营的充气堡玩耍。由于玩耍的人多,造成充气堡剧烈摇晃,再加上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力,小丰从蹦蹦床上摔落,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小丰母亲认为李某等人经营的充气堡未设置安全警示牌,也没有专人在旁看护,应承担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充气堡系儿童娱乐项目经营活动,应完善各项设备、设施,尽量避免儿童受伤害事件发生;而小丰家长疏于看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据此,法院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刘鸿伟  通讯员 周霞姚 钟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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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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