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华容县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周某盗窃一案。刑庭承办该案的法官把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认真做好被告人周某的释法明理工作,让其明白了积极退赔是法官在量刑时需充分考虑的酌情从轻情节,最终周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退还了被害人余某、何某、陈某的相关款项共计价值人民币11760元。
8月25日上午,三被害人在华容法院领取了退赔款,并签署了对被告人周某的谅解书。三被害人表示“从来没有想到还能拿回这笔钱,别人的手机被偷了就没了,即使报案了也很难追回,你们法院工作做得很好,真的谢谢你们”。
在此案中,华容法院既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又下大力气做好追赃退赔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