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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云溪)肇事后怕丢工作找表哥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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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25 16:39:06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开车撞了人,岳阳的刘某慌了,他第一反应是“工作怎么办”。情急之下,刘某想了一个“好办法”,让住在他家的表哥康某顶包,结果案子移送检察院时,承办人发现了“猫腻”。8月21日,记者从岳阳市云溪区法院了解到,康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刘某则被另案处理。

    今年27岁的康某一直没有工作,平时住在表弟刘某的家中和刘某一起生活。2006年12月30日23时许,刘某驾驶小车在岳阳市云溪区长岭CEA广场前路段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受伤。“这件事要是被知道了,我在公司的这份工作怎么办啊。”事故发生后,刘某非常担心。见表哥康某没有工作,李某便向康某提议让他来帮忙顶包。康某没有想太多,答应了刘某。

    后来,谢某经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是2017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对“康某交通肇事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同年3月24日,以康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到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的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证据不对,退回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时,康某才供述了,他的表弟刘某才是肇事司机。

    法院认为,康某明知谁是犯罪者而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康某自包庇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康某住所地所在的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证实对其具有监管帮教条件,且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

    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刘永强  通讯员袁斯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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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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