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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 临湘法院为农民工跨国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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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29 11:29:55 打印 字号: | |
    见习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黄文龙
    今年7月,临湘县法院组织开展夏季执行攻坚战暨涉金融债权百日会战专项执行活动,近一个月时间依法司法拘留25人,执行到位700余万元。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召开大会,将近期执行到位的28件涉民生及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标的款930余万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据悉,为解决执行难题,临湘县法院采取悬赏举报、手机推送失信短信、定制失信手机彩铃等一系列措施,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于民、寸步难行。
    “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临湘法院执行局长陈仁祥认为,只有杜绝空调白判,才能真正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一个月追回170万元工资
    “法院的执行力度太大了,效率也高,真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能拿回170万元的工资。”拿到执行款的谌某激动地说到,“这些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感谢法院替我们伸张正义。”
    2017年,谌某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确认被执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谌某军含农民工资在内的工程款170.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6月21日,谌某军向临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此案涉农民工资,社会影响大,临湘县法院快立快执,于同日立案执行,并于当天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新疆公司沟通协调,并不断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执行人将170.6万元的欠款打到了法院。
    “组合拳”替跨国农民工讨薪
    出国务工却没拿到钱,刘某义等6人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2015年8月22日,王某华等3人合伙准备去缅甸采矿,在缅甸办理好相关采矿手续后,便回国召集刘某义等6人去缅甸务工。然而出国务工不足一月,3名合伙人发生矛盾,不再合作,刘某义等6人在未领到工资的情况下,也相继回国。
多次讨薪未果,同年10月22日,刘某义等6人将王某华等3人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华等3人共同支付刘某义等6人劳动报酬各4367元,共计26202元。
    判决生效后,3名被告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2017年3月16日,6名原告向临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程序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同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并对被执行人实施了查银行、查车辆、查房产、查债权、查股票基金“五查”措施,但执行效果甚微。
    通过调查,执行法官认为王某华等3人有能力偿还欠款,为了顺利替农民工讨回工资,执行法官以“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为由,依法决定对3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在实施拘留第二天,被告3人的家属将执行标的款、诉讼费、执行费共计28130元送到了法院。
    据悉,今年来,临湘法院实施“白昼不间断执行”工作方案,打出“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依托、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以执行监督为依靠”的组合拳,形成“黑名单”+“拒执罪”震慑老赖工作机制,另外,对涉农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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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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