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举办了“促进交通规范执法培训班”,由该院行政庭资深法官进行行政法规理论讲解、行政执法实践辅导,市交通局、公路局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该院行政庭法官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行政法律为蓝本,结合已结的交通执法行政实践案例,就车辆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从执法程序、法律文书送达、作出处罚决定、执法规范用语等多角度进行详细辅导,并认真分析梳理了当前交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实体性、程序性问题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听课的行政执法人员时而低头做笔记,时而点头同意,纷纷认为市法院举办的培训班很及时、很有必要,为规范交通执法指导意义明显。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张猛谈到,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体现的是公权力的制约,特别是《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能及必要性愈发明显,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不是监督的本意,而是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次举办培训班,是延伸司法机关的工作触角,把监督“前置”到诉讼前,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上,始终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司法与行政工作的有效链接机制。通过服务决策、协调办案、培训授课、司法建议等方面的互动合作,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临湘建设。(黄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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