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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诚心维护诚信 十年判决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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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江南  发布时间:2017-08-31 08:55:08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岳阳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其与平江县某医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露出满意的笑容,连声夸赞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及对诚信社会建设付出的心血。

  该案于2006年4月判决,被告医药公司应给付原告制药有限公司2.6万元。2017年3月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通过执行听证,查清了被告欠原告的货款,经法院判决后,至今没有履行。原告曾于2006年提出执行申请,但是否到法院办理执行立案,没有充分证据。鉴于此情况,执行人员考虑到即使原告超过申请期限,丧失的只是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并不代表被告的法律义务就此消失,生效判决确定的被告义务,并不因此改变和撤销。为了加强诚信社会的建设,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被告作为国营单位更应带头履行义务。

  最终,执行人员从法治诚信原则出发,真诚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端正了思想认识,取得原告谅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至此长达十余年的生效判决,终于得到履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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