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华容男子王某因驾车操作不当将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撞坏,县交警大队将肇事者诉至法院,要求对交通信号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华容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7年1月12日15时许,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华容县人民南路与华鲇公路交会处十字路口,右转向东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小车侧翻,撞倒十字路口的信号灯及信号灯控制箱。事故发生后,华容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交警大队遂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王某与保险公司互相推诿,都认为应该由对方赔偿。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协调,最终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华容县交警大队损失12000元;王某赔偿华容县交警大队损失78000元。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损坏的交通信号灯也及时得到了修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