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汨罗市一名女子拾得他人钱包后,不但没有拾金不昧,反而利用钱包内的身份证和信用卡在ATM机套现。8月24日,记者从汨罗市法院获悉,该女子于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5月4日晚,村里的一位老人去世,于某来到其家中打牌。散场回家时,于某在去世老人家门口拾得受害人卢某遗失的钱包,钱包内有卢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2017年5月5日下午,于某下班后,骑摩托车来到某银行的ATM机上,利用卢某的身份证信息套出银行卡的密码,从卢某银行卡中共计取出现金16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因被告人于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刘永强 通讯员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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