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湘阴)恋爱分手索彩礼 情法兼容达和解
分享到:
作者:左自力 熊凯  发布时间:2017-09-06 10:56:54 打印 字号: | |
  恋爱几个月,感情破裂要分手却因彩礼问题起了纠纷。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执行局法官耐心、细心、诚心的调解下,双方调解结案,冰释前嫌。

  2016年2月,原告杨某(男)与被告钟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后并确定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原告赠与被告彩礼钱共5万余元。同年5月,双方因琐事产生误会,感情出现裂痕。多次发生口角后,经当地公安机关协调,被告将用彩礼钱购买的金器还给了原告。因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当地社区领导协调未果,原告遂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审理并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偿还原告杨某礼金2万元整。判决生效后,被告却始终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原告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虽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但是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遂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对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以尽快拿回损失为契机,向申请执行人举出判决生效后执行难的案例,并且严厉批评在感情破裂后,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言语过激的举止,希望申请执行人多理解女方在其恋爱期间里的付出;对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站在她的角度上,让其明白尽早结束这不属于她的幸福是为了尽快得到更好属于她的幸福,男方父母的彩礼钱也是父母的心血,除去一定的生活花费后,不论是从法律还是情理上都应返还,女方的态度逐渐发生缓和。经过调解,钟某一次性返还申请执行人1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